金融银行 www.Gzu521.net 贵州好工作 2016-11-16
起,面向27家金融机构和注册在上海、天津、广东、福建四个自贸区的企业扩大本外币一体化的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试点。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不实行外债事前审批,试点金融机构和企业在与其资本或净资产挂钩的跨境融资上限内,自主开展本外币跨境融资。
经济金融热点——《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
2月14日,为促进债券市场发展,扩大直接融资比重,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柜台业务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新规主要变化为:
1.开办机构是银行间市场交易活跃的做市商或者结算代理人,实行备案制管理。
2.业务品种拓展为现券买卖、质押式回购、买断式回购等。
3.债券业务品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和发行对象包括柜台业务投资者的新发行债券。
4.合格投资者可以投资AAA级及以下级别的债券。其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个人投资者年收入不低于50万元,名下金融资产不少于300万元,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普通投资者仅可投资不低于AAA级的债券和参与回购交易。
5.报价服务除双边报价外,新增请求报价,开办机构根据客户的特定券种需求进行报价。
新规施行益处:有利于提升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投资品种;银行间柜台市场的放开预计会带来交易量的提升;利于减轻银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压力,地方债务置换工作提速。